债务的偿还来自现金流,而不是收益。“关注现金流“,这是一个至理箴言。现金流监管在贷后管理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众所周知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市场抗风险能力较差,如果我们无法做到根据小企业的特点和经营模式合理制定授信方案,有效落实批复条件,严格监控回款现金流,那么很难指望这一类履约意识不十分强的庞大客户群自觉约束自身行为,这就增加了到期还款的不确定性。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我们也经常听见这种声音:A支行说好的企业你要求太多他就不贷了;收益有限的小企业你要求基本户代发薪和回款比例有意义吗?总共也没有多少收益。B支行说我们这户小企业不规范,多数回款都进个人卡了,怎么要求对公结算?当然也有其他一些比较正当的理由,譬如:我们行网点少,粮食企业多针对农村和农民群体,我们行账户和卡都不方便等等。
我们叙做一笔业务,当然希望提高收益,有很好的综合带动,小企业因规模限制在这方面肯定不如大型客户。
但在这里我想明确一点:我们要求监控回款、监控现金流不光是一个收益的问题,而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这笔贷款。
一个我们行独家贷款的小企业,回款基本不回到我们的账上,即便客观理由再充分,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企业没有一个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太配合监管;二是客户经理没有尽到营销的责任,没有督促企业按要求管理。现在网银和跨行结算这么方便,确保回款比例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而且这是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异常的非常关键的监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