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购房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贷款。有朋友这么问过我:“如果我用公积金贷款,批下款项之后公积金出于各种原因不交了,照常还月供可以吗?会不会给我转为商业贷款?”大家也都知道公积金贷款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那么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呢?
首先,先了解一下何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其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都有哪些要求?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淄博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五)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六)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那么,公积金贷款下来之后,停止缴纳公积金对贷款有影响吗?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已经办理贷款的必须缴纳公积金,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贷款人还清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