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等凭证可变现,好好保存用处大。
兴业银行推出“个人自助质押贷款”,解决客户的短期融资需求。
这一贷款形式,指的是申贷人可以通过质押持有的兴业卡内未到期的本外币定期存款、凭证式国债等凭证,向兴业银行申请并通过兴业银行自助渠道获取一定金额人民币贷款的信用业务。
其中提到的自助渠道为兴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流程简单方便快捷。
温馨提示,该贷款用途规定为企业经营,要合规用贷,如若非合规用贷,小心为自身带来麻烦。
如若决定申请,需要比对自身条件是否满足,官网显示,申贷人需要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的中国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质物有效,符合兴业银行标准等条件。
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这些官方途径提交申请,审批通过顺利获贷,按照不同质押物,以定期存款作质押的个人自助质押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贷款金额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质押物币种为人民币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90%;质押物币种为外币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80%。
此外,贷款期限长于一日不超过一年且不得展期,贷款放款当日不得进行提前还款,同时不得超过质押物的到期日或有效期(定期存款设有自动转存的除外)。
还款方式上,采取兴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方式。
详情请自行前往该行官网查看,或直接拨打该行客服热线咨询,以该行给出的信息及实际申办情况为准。
公开信息显示,成立于1988年的兴业银行是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自从成立以来,以提供基础且多样的金融服务收获不少用户,如人民币存款、发放贷款、提供同业拆借业务等。其中贷款业务拥有多样产品,如“个人留学贷款”、“个人旅游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