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珠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表示,珠海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等一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该类人群如需办理相关业务,需要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约定缴款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申请者本人亲自携带身份证、申请便等进行申办,以申请者本人名义开户缴存、停缴和续缴住房公积金。
在缴纳部分,该类人群和单位工作者有所不同,并没有单位帮忙缴纳一部分,因此需要自行承担“个人部分”及“单位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含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两部分都由个人缴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若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账户将被自动封存。
住房公积金制度放宽了惠及对象范围,让更多的群众可以享受到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福利政策。同时,也相当于扩宽了该市公积金贷款惠及人群范围,据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公积金缴存用户可以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有效减少购房成本,减轻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