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购房利好,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带去贷款购房优惠,减轻购房成本压力的同时,也能实现购房刚需。
不同地方因地施策,根据当地房地产交易情况等综合考虑,出台符合当地市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本文,将针对滁州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给当地居民缕缕清公积金贷那些事儿。
从“贷款对象”上看,该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借款人满足以下条件。
分别是“正常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符合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具有稳定家庭收入和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可以提供被接受的担保方式(抵押、保证、质押)”、“首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再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需要注意的是,再贷必须在首贷结清款项后,且时间必须超过1年,否则即便符合上述条件也不可贷。
从“贷款额度”上看,该地可贷额度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家庭缴存人数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具体的额度以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缴存额、法定退休年龄等因素以及固定的额度上限综合核定。
从“贷款期限”上看,购买商品房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购买二手房的原则上建成年限不得超过20年。具体以该地执行的政策为准。
从“贷款利率”上看,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利率,分期限看具体的合同约定利率或LPR基准利率上下浮动。
从“贷款用途”上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不得用于其他非合规或被禁止的领域。
在“还款方式”上看,以12个月的贷款期限为界限,贷款期限少于及包括12个月者,实现到期以此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多余12个月者,借款人可自行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按月付息。
在“申贷材料”上看,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购房材料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晰等规定的材料。
另外,该地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房屋认定既要看贷款次数又要看名下房屋套数,如若借款人家庭成员存在两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则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