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动态,成功发放该市首笔创业创新人才申请的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早前,福州市便出台了《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是面向引进到该市工作,符合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供应的,由这类人才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共同出资购买,并按出资比例在一定期限内共同持有产权份额的商品住房。
其中详细明确了共有产权约定事宜、申请审核程序及退出机制。
这一新举措的落地落实,同时也带来了新问题,比方说如何明确其中各方责任,如何处置相关债权,如何计算首付比例费用等。对此该市相关职能部门多次集中讨论解决问题。
自政策出台至今,年多的时间,该市也在不断解决和突破中,为上述创业创新人才切实提供住房贷款服务,同时也为该市吸引人才,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的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