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贷款资金违规发放至房地产市场,这种事情还有商业银行在“逆规”而行。
近日获悉,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分局于8月4日作出处罚决定,剑指焦作中旅银行。该银行因存在“违规向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30万元。
依据的条例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第二十条以及《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法律法规。
贷款资金是有针对性的服务领域,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于用贷人而言,需要合规用于被允许的领域内,如若将资金用于非合规领域,或多或少会影响市场原有正常发展;于放贷人而言,同样会造成被禁止投放资金的领域的混乱。
而商业银行违规放贷投入房地产市场,或看中“有利可图”。但身为商业银行,理应为按照管理机制约束业务进行,专款专用,以此维护良好的信贷环境。
公开信息显示,焦作中旅银行全称为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