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据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因存在“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这5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68.1万元。
同时,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3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共计4万元的罚款。
这已不是渤海银行首次被公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早在2020年伊始,渤海银行旗下分行便多次出现在银保监会公布的罚单中。
其中,罚点不乏有“虚增存款”、“未按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授信”、“对同业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合规性审查未尽职”、“对理财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风险管理未尽职”、“理财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
公开信息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于2006年正式对外营业的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多年的发展已然让该行在银行业中露出头角。旗下拥有多种金融业务,包括个人金融和企业金融等,为行下用户提供多方面服务,多方面满足用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