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重庆低保户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为您带来的整理资讯。
一、提取政策和额度的确定
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帐户余额。
二、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4、低保证。
三、办理以上业务注意事项
1、《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除金额栏、签字栏外均需填写;每联均需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印章名称须与公积金账户名称一致。
2、所需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除住房公积金龙卡、《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所有复印件需使用A4纸。
3、职工帐户为正常状态,须保留帐户,职工帐户为封存状态,可直接办理销户。
4、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若需委托他人代办的,本人须办好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代办人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提取代办人为其他人的,代办人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经公证有效的《公证书》。
5、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提取业务须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在工商银行各提取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的也可选择使用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但需提取人亲自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