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分局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据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因存在“员工行为管理失控,发生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和相关要求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50万元。
依据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其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这并非该行今年首次罚单。早在4月份,该行便被通报存在“六宗罪”(理财产品数量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贸易融资业务漏报、分户账明晰记录应报未报、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关键且应报字段漏报或填报错误)被罚款160万元;在2月份,被通报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股权投资;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02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全国性商业银行,属于中信集团旗下的金融机构。该行拥有多款金融产品,范围覆盖全国多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