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关于个人客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事宜的公告
尊敬的个人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运用,我行将启动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相关工作。
一、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个人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规则。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转换后如遇相应期限的LPR调整,贷款利率按年度进行调整。如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其他个人贷款我行将按照人行要求,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具体办理。
我行营业网点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情况适时开展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我行将于3月底逐步开放手机银行等定价基准转换渠道办理业务。届时将通过网站公告、电话、短信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您办理。
华夏银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