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且自愿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 12% 以上,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卡宝宝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办理条件:
单位经济效益较好且自愿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 12% 以上(不含 12% ,最高不得超过 15%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渝府发[2011]112号文件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
受理地点:
主城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 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材料一份(红头文件,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可查看文件模板)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②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返还单位比例调整批复文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