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哈尔滨助保贷办法昨日出台,办法规定从6月1日起对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通过政府担保贴息、银行贷款缴费、个人养老金按比例还款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体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使其按期领取养老金待遇。
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昨日,《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活困难群体助保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67号)规定出台。
办法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间断缴费和因下岗失业及享受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等原因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通过政府担保贴息、银行贷款缴费、个人养老金按比例还款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体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使其按期领取养老金待遇。
“助保贷款”十三问让您明白养老保险咋贷款
究竟啥叫“助保贷款”?哪些人可以申办助保贷款?贷款人怎么还款?助保贷款的贷款利息如何承担?我们就市民关心的十三个问题咨询了哈尔滨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作出了详细解读。
提问:
1、实施“助保贷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助保贷款主要是针对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接近退休年龄无力续保的困难人员,通过政府担保贴息、银行贷款缴费、个人养老金按比例还款的方式,帮助他们接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使其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按时领取养老金待遇,实现老有所养。
2、实施“助保贷款”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实施助保贷款不仅能够帮助困难群体渡过暂时性的缴费难关,将众多因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断保的困难人员重新纳入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范围,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实现老有所养,而且能够提高养老保险费收入总量,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我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待续发展。
3、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助保贷款?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间断缴费和因下岗失业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原因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额度如何确定?
借款人员按照自由职业者缴费规定,以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比例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能超过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
5、助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助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6、助保贷款的贷款期限是多少年?
助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其中宽限期不超过5年(指贷款发放日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偿还期不超过7年(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起至贷款结清时)。
7、助保贷款的贷款利息如何承担?
借款人未达到退休年龄前贷款缴费产生的利息由财政承担;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领取条件后由借款人承担利息。
8、借款人如何偿还贷款?
借款人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自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按银行规定等额本金扣划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扣划后余额部分由贷款银行发给借款人。
9、助保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借款人具备缴费能力后,可提前书面申请终止助保贷款的发放,剩余的贷款可提前清偿,也可按合同约定分期清偿。在贷款期内借款人发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须先还清贷款。
借款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可采取按月偿还方式还贷,对于有偿还能力的,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还贷,但须在还款前30日内向贷款行提交申请。
10、借款人在职死亡的,贷款如何偿还?
借款人在职死亡的,本人贷款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一次性偿还贷款银行,其丧葬抚恤金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11、借款人退休后在没有偿清贷款期间死亡的,贷款如何偿还?
借款人退休后死亡的,本人贷款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扣除已领取养老金的余额,一次性支付贷款银行,不足部分由财政风险准备金偿还。其丧葬抚恤金支付给法定继承人。
12、如何办理助保贷款手续?
有贷款意愿的借款人及其一名合法继承人需携带户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关系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或养老保险封存单、领取失业金人员提供就失业登记证、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到市人社局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办理贷款资格认定手续。符合贷款条件的,再到贷款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协议。贷款发放、缴纳养老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由企业托管中心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