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暂停批设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近年来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贷公司或允许小贷公司开展网络小贷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通知》要求各省立即暂停批设小贷公司,监管出手背后,是网络小贷因涉足“现金贷”而出现的快速膨胀。
而接下来连连传出的“牌照限制”和“一刀切”消息,更是让现金贷行业如陷冰窟,有的平台甚至面临着生死轮回的困境。同时,现金贷的整治举措也让不少P2P出借人陷入恐慌:我投的P2P平台是否涉及现金贷?如有涉及,那么是否影响资金安全?
在解决这些问题前,我们有必要对现金贷,以及现金贷与网络小贷、P2P网贷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
现金贷、网络小贷、P2P网贷之间的关联与区别所谓现金贷,就是指面向社会无信用卡或信用卡额度不足、需要小额现金应急的人群,发放小额、短期、极高综合利率的贷款,纯线上获客及放贷。而现金贷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放款门槛低、高利贷款、暴力催收、资金来源不明等行业乱象,则是触发此次强监管的主要原因。
从《通知》内容可知,其收紧的是网络小贷牌照,但实质上却是冲着现金贷而去的,这根源于近些年网络小贷公司与现金贷越来越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有些网络小贷公司要么自己开展现金贷业务,要么作为现金贷平台的资金供给方;另一方面,在银监会的牌照体系中,可以放贷的机构严格来说只有银行、信托、消费金融公司,并没有现金贷平台,因此很多现金贷平台为了看上去更合规,就以地方金融部门颁发的网络小贷牌照傍身,进而模糊了两者之间的概念和界限。
而P2P网贷与网络小贷有着本质区别,网贷的定位是信息中介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为借款人与出借人提供居间服务,本身不具有放贷资质。同时,现金贷与P2P也不同,准确地说,现金贷属于业务模式,而P2P属于网贷平台,两者的交集就是P2P平台会有现金贷业务,除此之外,网贷平台还有车贷、信用贷、消费贷、企业贷、供应链金融等资产。
总之,P2P网贷只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而网络小贷则是参与资金交易,此次整顿主要是针对现金贷、校园贷,有效遏制众多人获取非法利润。其对P2P网贷的影响不大,只是P2P涉及业务种类多,因此间接有些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