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如何缴存登记?现在就跟卡宝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一、缴存对象
在南宁市辖区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理机构的在职职工均应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提交材料
(一)缴存登记(开户)申请函一份;
(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登记表》、《公积金开户清册》各一式二份;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六)最近一个月职工工资表一份,存在补缴的提供相应补缴月份的工资表;
(七)单位类型为企业的,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一份;
(八)单位缴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还需提供《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审批表》及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有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所属区域的我管理中心管理部、营业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属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动事务代理公司为用工单位代缴公积金的,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代缴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三)开户人数10人以上的,需按规定格式提交电子数据。
(四)缴存时间、缴存人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在申请函上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