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宁波公积金新政昨天落地,自6月1日起,宁波市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租房限额暂定为700元每人,需先租后提,每年提取一次,宁波市区职工每次可以提取的额度,最高有8400元。
新政中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是?
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其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视作同一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自住住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宁波提取公积金租房限额是多少?
其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市区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暂定为700元每人,需先租后提,每年提取一次。也就是说,宁波市区职工每次可以提取的额度,最高有8400元。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提取的月度限额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全额提取。此外,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按照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补贴与市场租赁自住住房职工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之间的差额提取。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与现行政策相比,新政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租房发票等资料,只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无房证明等资料即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如果有职工违反规定,采用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追回骗提套取资金,按照《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提取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并将情况通报职工工作单位,取消职工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依法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政对观望人群有一定的吸引力
消息发布之后,我们就市场反应展开了调查,不少市民对这一政策表示欢迎,业内人士则分析认为,这一新政直接利好对租房者。
有市民在看了调整通知之后表示,考虑到想贷款100万元,缴纳的基数将比较高,估计不少人很难“享受”到这个上限。如果暂时买不起房子,用公积金租房也是不错的选择。陈志忠来自衢州,看到这个消息后,小伙子高兴地表示,自己在宁波已经工作3年了,按照现在的政策,符合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每个月可以节省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