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来宾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卡宝宝小编将通过本一一为大家展示。
一、提取条件
(一)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有贷款逾期记录的,当年不予提取;
3、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二)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4、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5、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6、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二、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表(纸质,2份);
2、身份证(纸质,2份);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纸质,1份);
购买二手房: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发票(纸质,1份);
自建房: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开工证(有效期两年)、土地使用证((纸质,1份);
离休、退休:离休证、退休证(纸质,1份);
离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纸质,1份);
偿还购房贷款: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纸质,1份)。
列入医保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疾病证明书,医保发票。
三、提取流程
1、申请人持公积金提取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向公积金提取窗口提交办理材料;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4、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