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公积金购房新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首付比例降至20%;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
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18日印发了《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需求的五条意见,同时取消了对境外个人、境外机构的购房限制。即日起,除购买规划用途审批为别墅的房屋外,个人在福州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其认定主体均为购房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