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4月22日,乌鲁木齐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最高能贷50万,恢复异地公积金贷款及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
乌鲁木齐市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乌鲁木齐市职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再次迎来好消息。4月22日,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乌鲁木齐市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包括放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恢复商业贷款置换公积金等多项政策。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有5项:
一、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二、恢复于2013年11月15日暂停的职工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恢复于2013年11月15日暂停的职工商业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按照国家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职工首次贷款购买住房或首次贷款本息全部归还后再次贷款,可按首套住房办理”的要求,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达到总房价50%的限制和利率上浮10%的规定。
五、按《通知》中“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虽首贷未还清,仍可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的要求,对现行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我们了解到,新政中的前3项为本地政策调整,后两项则是执行国家政策。
此外,根据国家部委《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因此乌鲁木齐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仍然按原文件规定执行,即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者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不予受理。
我们了解到,此次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近日政策文件就将对外公布下发。
公积金新政好处一
以一套60万元的房子计算,如果采用商业贷款40万元,20年还款,以5.9%的基准利率计算,则每月需还款2842.7元。
若将商业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是贷款40万元,20年还款,住房公积金的利率为4%,月还款为2423.92元,则每月可少交418.78元,20年可节省10万余元。
公积金新政好处二
按新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放宽至50万元后,若您首套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购买二套房时,您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20万元,只要两次公积金贷款总和不超过50万元就行。
商业贷款20万元,10年还款,以5.9%的基准利率计算,则每月需还款2210.38元。而公积金贷款20万,10年还款,以4%的基准利率计算,月还款为2,024.90元,则每月可少交185.48元,10年可节省约2.23万元。
半年3次调整越来越宽松
我们了解到,如果算上此次调整,在短短半年时间里,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政策已调整了3次,且一次比一次宽松。
2014年12月1日起,乌鲁木齐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市民便可申请贷款。2015年3月2日,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目前,乌鲁木齐公积金贷款政策可以说是近年来最宽松、门槛最低、额度最高、可用范围最广的。”新疆海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平说,“抓住时机买房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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