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百色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网为您带来的整理资讯。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个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书;
2、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
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1、个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书提取额不能超出个人自付部分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疾病种类;
2、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3、缴费通知单、医疗结算发票;
4、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三、离休、退休的:
1、个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书;
2、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出境定居的:
1、个人身份证;
2、离职证明;
3、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
五、到广西辖区外工作的:
1、个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书;
2、到辖区外工作证明;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个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书;
2、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建立新劳动、人事关系的:
1、个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书;
2、两年内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把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书的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
八、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1、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
2、在申请时如缴存人或其配偶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公积金应先用于归还贷款办理时合法继承人或或受遗赠人填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3、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一份,并提供相关材料提交死亡人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