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北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解答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网为您带来的整理资讯。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一年在本单位所领取的工资收入总额除以领取工资的月数。
2、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及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义务。职工如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管理中心或者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3、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对于正常住房公积金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补缴缓缴部分。单位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的,不影响本单位缴存人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什么情况下单位应补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5、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计息?
目前职工当年存储的公积金按照结息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职工公积金存款本息,则按照结息挂牌公告的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