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肇庆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1、已办房地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2、未办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的正式收件收据)、契税完税证。
3、可分两次提取,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总房款,首次提取的须提供以上资料,其后提取只须提供身份证和联名卡。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1、首次提取:一手住房提供借款合同、当年度还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期房款发票以及契税完税证;二手住房提供借款合同、当年度还款凭证、契税完税证。额度包括首期房款加已还贷金额。
2、其后提取:每次提取提供当年度还款凭证,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度的还贷本息额,至结清贷款为止。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非贷款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未办房产证的,①提供镇以上城建(或国土部门)的土地权属证明;②以下资料其中之一:镇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书。
(2)在城镇规划外的农村建造、翻建的,提供村委会出具的意见;
(3)已办房地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4)建房提取总额度的计算以普通住房建筑面积乘以我市城区建设工程(私人住宅)的参考造价标准(或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建房造价书的造价标准)。(根据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2013年城区建设工程参考造价标准为935元/平方米)
(5)可分两次提取,所提取的总额不超过经以上标准计算出的建房提取总额度,首次提取须提供以上资料,其后提取只须提供身份证和联名卡。
2、贷款建造自住住房的:
(1)、首次提取: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竣工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书)、建房造价书、借款合同、当年度还款凭证。首次提取额度不超过首期加已还贷金额,首期=建房提取总额度-贷款金额,建房提取总额度-贷款金额为负数的,只能提取还贷金额
(2)、其后提取:每次提取提供当年度还款凭证,额度不超过当年度的还贷本息额,至结清贷款为止。 大修自住住房的
1、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大修《安全鉴定证明》(证明房屋出现结构安全问题或隐患,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预算书(或结算书,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房地产权证(属农村宅基地或集体土地的提供土地使用证)。
2、须在安全鉴定证明时间一周年内提出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大修费用。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1、提供租赁合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租房发票、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2、租赁期内申请,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租房月租金-家庭月收入的15%)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公共租赁住房的
提供《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及租金登记簿,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月租金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