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楼市一路飙升,楼市呈现火热状态,其中二手房成交也呈喜人状态。很多置业者购买二手房用到公积金,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呢?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学习下。
1、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下同)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五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
2、所需申办材料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1份 ,出具单位:公积金中心 )
工资收入证明(单位签盖公章); (1份 ,出具单位:工作单位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簿索引页及单页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提供本人户口单页);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单页复印件一份;注: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应提供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能体现夫妻关系的可不再提供结婚证;申请人未曾结婚、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的,需由本人现场签署具结书。 (2份 ,出具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房屋买卖契约原件一份; (1份 ,出具单位:购房所在地房产交易中心 )
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一份; (1份 ,出具单位:卖方 )
卖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份 ,出具单位:卖方 )
卖方银行存折(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一份(需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1份 ,出具单位:卖方 )
申请人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1份 ,出具单位:联名卡银行 )
指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两份。 (2份 ,出具单位: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的评估机构 )
贷款申请人(配偶)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贷款手续的,须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公证书内容不仅要明确受托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还要明确由受托人代为签署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授权书》。 (1份 ,出具单位:公证处 )
3、办理流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一:
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二: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三: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四: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五: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六: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