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卡宝宝为您整理了关于汕头市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一)购买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符合提取条件的: 1、首次提取的
⑴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⑵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同一购房行为,非首次提取的
⑴ 购买一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 ⑵ 购买二手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 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翻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预结算依据及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由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严重损坏的房屋质量鉴定证明书、工程预决算依据和支付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