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宝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清远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卡宝宝网为您带来的整理。
购买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贷款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和申请人连续一年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4、清远市(含各县区):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元),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60%,如果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40万元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50%;
5、房地产权证;
6、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
7、房地产价格评估综合报告书;
8、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委托银行指定的评估所),保证人身份证和书面担保文件或书面担保文件或资信证明;
9、放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数据(注: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委托放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