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一般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提取:
a.已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b.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本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备案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外市购房只能提取到合同签订日期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购房总价。
(2).建造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3)翻建自住住房办理提取: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翻建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建造总价。
(4)大修自住住房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其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必须是危房,只能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大修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大修总价。
(5)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办理提取:此项业务只能提取到拆迁协议签订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得超出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6)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
(7)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额度: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额度;贷款结清后,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利息额度。
(8)租住本市住房提取额度:本市户口职工最大可提取额度=(月租-家庭月收入×5%)×有效发票个数;外市户口职工最大可提取额度=月租×有效发票个数。
(9)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额度: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的费用。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2)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提取时限:此类提取必须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间申请办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笔贷款办理提取,如更换贷款应按首次办理。如属于贷款购房,但在正常还贷期间未办理,贷款已全部结清后才提出申请的,需参照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的方式办理。业务办理间隔: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时限:申请人所租住房必须位于本市辖区,并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申请办理,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半年以上(半年指从上次提取日期计算起满6个月)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时限: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一个月以上,每次办理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非销户),直至申请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时限:病患者仍在治疗的,申请人可申请多次提取,每次办理需与本人上次办理日期间隔三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