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低风险、收益稳定的金融理财产品,是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宗旨下,受托人根据融资方的资金需求设立的特定用途的资金募集行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期限获取回报的一种金融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是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
信托产品和银行理财的相似点有以下四点:
1. 发行方均为国家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2.原则上不能再合同中承诺保本以及保收益,这事银监会的规定。 凡是跟客户说这种字眼的,都是口头的,不能再合同中体现,谁敢谁违规,合同无效。
3.银行理财资金和信托资金池产品(注:此处指资金池产品),均没有明确资金用途(指明确的资金使用者以及用资项目等等),均由发行方主动管理,均由发行方以自身的信誉对兑付做背书。
4.收益都是购买者自行报税的,但是老百姓目前还没有自行报税的习惯,因此,两者的收益目前实际为税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