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高利贷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有很多人其实并不是自愿去借的高利贷,他们有可能是被诈骗分子所骗,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不小心上了高利贷的当。我们在发生高利贷行为后,极有可能危及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这时我们都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是往往是维权无门。由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高利贷纠纷案件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难点。
一、法律适用难
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适用尚不统一。尤其对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现象,我国暂时还没有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或者类似的处理规范,导致法官在处理此类民间借贷纠纷时无从下手。《民法通则》对民间借贷合同的规定比较广泛,只规定了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而《合同法》虽然对民间借贷的规定比《民法通则》更为具体和明确,但对于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的问题如何处理也没有过多涉及。
二、证据采用难
通常,司法机关在对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中,重在证据的确认,这也是审理的难点。相当一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具有高利贷性质,利息往往在借款时预先扣除,或以约定本金方式归还,并没有正规的书面协议或者贷款合同。因此,借条上的内容基本体现不出高利贷的痕迹。纠纷发生后,许多借款人虽然以对方是高利贷为由抗辩,但难以举证,也导致法院在证据的采用上处于两难的境地。
三、查明事实难
许多人不知道,在一些民间借贷中,高利贷甚至往往会以合法形式出现。有的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就已经扣除了高额的利息,借据可能只会出现借款数额甚至连利息都没有标记,出现这类纠纷,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证明事实真相。
四、和解调解难
由于高利贷中的放贷人具有明显的营利目的,他们在达不到谋取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前一般是不会轻易接受调解的。而且由于其掌握的相关证据比借款人掌握的充分,因此,其在诉讼中往往处于主动的地位,不会轻易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