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的缺点:
第一,信托财产异地管理障碍。
信托财产转移给境外信托机构后,境外信托机构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境内的思路和策略完全不一样,负担的责任也不一样。
第二,信托财产的出境障碍。
财产比如房产、股票、基金以及存在银行里的存款如何转移到国外?很多人用非正规的方法,做了出境安排,但这是经不起审查的,特别是在CRS之后,所有的财务信息尤其是金融信息都会被共享,都要申报。除此之外,出境之后都是在别人的管理之下,一旦转移出境在管理上有很大的困难。因为国外的信托和国内的是不太一样的。国内信托公司更多是投行的性质,国外的信托公司,尤其是离岸地的信托公司,绝大部分都是非常被动和消极的。
第三,信托利益入境障碍。
信托财产出境时千辛万苦,而信托利益回来时是万苦千辛。一是需要面临很复杂的完税过程,二是要说明合法来源。
第四,境外设立信托还有很多法律适用的管理、管辖等各类问题。
第五,语言和距离。
有的人在全球各个国家有几十套房产和基金,一旦去世之后子女想办理继承手续,很可能要花费数年,才能把财产继承完。
家族信托风险:
1、受益人身份认定风险
家族信托必须明确委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近亲的话还简单,只要相关证明即可,但是如果没有血缘关系的话,就要考虑是否会被认为有洗钱和非法转移资产的可疑性问题了。因此,委托人需要证明财产来源和归属都是合法的。
2、受益条款的设计风险
受益人如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那么他的信托受益权是可以用在还债上的。因此在制定信托合同时,关于受益权转让、继承和清偿条款的设定是很重要的。
3、委托人的债务风险
虽然家族信托的财产是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之外,但是如果委托人设立的信托占据了他个人财产很大一部分的话,当有很大比例的外部负债,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撤销信托。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可能会出现承担赔偿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