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整理深圳公积金缴存手续及地址,方便大家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需要办理的网友可参考本文办理,政策若和实际办理有出入大家可给小编提建议。
缴存比例单位调整缴存比例应符合年度调整文件规定,职工的缴存标准比例为5%至20%,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缴存比例一个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只能调整一次。自2014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2014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
缴存额度
(一)缴存额度或下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
(二)缴存上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证明
(一)单位办理单位缴存证明:
1.单位出具缴存证明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非专办员办理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职工办理个人缴存证明:
1.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提供)。4.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办理时提供)。附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