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能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需要怎样的条件才可以提取?申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小编为你提供了佛山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职工租用房屋的房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使用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一)在本市范围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暂不在允许支取之列)。
(二)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省认定普通住宅的面积标准进行审核,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内部分,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超出部分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使用提取对象为承租人(夫妻)。
(四)申请提取的额度,按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面积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凭据确定的租金标准的50%,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500元。
(五)根据《城市房地产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必需提供下列资料:《房屋租赁证》或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已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经政府授权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房租发票或相关凭据。
(六)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