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办理委托买卖证券时,必须向证券经纪商下达委托指令。因此,委托指令是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商代理买卖证券的指示。在委托指令中,需要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基本要求或具体内容,这些主要体现在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中。
委托形式主要有以下6种:
(1)当面委托
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
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3)电传委托
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
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
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6)网上委托
网上委托就是证券经纪商得电脑交易系统与互联网联结,委托人利用任何可上网得电脑终端,通过互联网凭交易密码进入证券经纪商电脑交易系统委托状态,委托人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电脑交易系统,完成证券交易。网上委托是指证券营业商通过互联网,向委托人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网上委托是证券营业商向委托人提供自助交易服务的一种形式。
我国深圳、上海主要是当面委托。委托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应补交签章,如有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商造成的,证券商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