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申办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在清偿贷款本息余额后需到担保中心办理担保终结手续。那么,担保终结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卡宝宝小编来告诉您。
一、 办理担保终结手续对借款申请人的利益保障:
1、如购房合同原件存于我中心,可以在办理担保终结手续后领取购房合同原件;
2、如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存于我中心,可以在办理担保终结手续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如借款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已经存在该房产已经抵押给担保中心的注记,可以在办理担保终结手续后凭担保中心出具的《同意解除抵押权证明》到房屋所属区县的房屋管理局或建委办理抵押权注销。
二、办理担保终结手续所需提交资料:
1、借款人(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由配偶或直系亲属代办的还须出具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或共同的户口本,由其他人员代办的须出具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发票原件日期为2004年7月1日(不含)以后的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
3、借款人持有的加盖担保中心公章的借款合同;
4、有产权证的借款人须携带产权证原件。(有共有产权人的须携带共有产权证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由配偶或直系亲属代办的还须出具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或共同的户口本,由其他人员代办的须出具代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如贷款为组合贷款的其中商业贷款部分或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的商业贷款均须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30;下午 13:00-16:00
四、办理地点: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西座7层
五、受理柜台:1-7柜台
六、咨询电话:8201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