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微企业贷款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自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明确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及政府性基金。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财税、金融等各方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好成效。商事制度改革创造了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投资热情,全国新登记的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截至10月底,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达800多万户,其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加大对新设企业的支持力度,让它们进得来、经营好、留得住,成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深圳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存在规模小、经营管理不规范、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信用低、可用于贷款抵押的固定资产少等特点,增加了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与成本,打击了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使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较其他形式的经济主体狭窄。因此,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一直大力致力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小微企业的迅速起步和持续发展,包括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出台的“国九条”,同年10月25日银监会下发的“银十条”,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对小微企业免收22项费用的通知,切实为小微企业创造宽松的生存和融资环境。在国家各相关部门、主管机关的大力倡导之下,各大银行逐渐意识到扶持小微企业不仅能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丰富经济主体形式、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出贡献,而且对培植银行潜力客户、丰富金融产品种类、拓宽银行金融服务领域、实现业务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研发出服务小微企业的特色产品,为小微企业开绿灯。
在深圳,小微企业贷款向来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其发展速度比较慢,业务量也比较单一,在遇到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很可能会导致资金链掉断,面临破产的可能。所以,办理小微企业贷款时,企业主希望成功获贷的心情是迫切的。首先,小微企业贷款和另外的贷款一样,向不同的机构贷款,获得的利率是不同的。当然,向银行申请贷款,所需要支付的利率是最低的。不过银行向来要求较高,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经营状况都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