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现金流供应不及,有的人就会选择贷款来解决问题。但贷款是有条件、有程序规定的,并不是想贷款就能贷款。若不按规定办事,可能涉及骗贷。那么,骗贷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骗贷罪是什么意思?
1、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会找人包装个人信息,在证明材料上剑走偏锋去做一个“章”,力求提高申贷成功率。
2、借款人想获得额度比较高的贷款,然而没房没车,也没有其他资产证明,以为花个千把块钱就搞定。
3、借款人无固定单位,银行流水少不符合申贷要求,所以想要提高贷款额度,做份假银行流水。
4、贷款人的征信多次逾期、逾期严重、黑名单等,征信已经黑无可黑,“想办法”制作假征信报告,这种操作比较困难,因为银行内部可以查到。
二、骗贷罪立案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总而言之,银行欠款不还,如果被查出来符合以上的情况,有可能会以骗贷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