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进行,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特点: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而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交易的,并且主要是依靠电话、电报、传真和计算机网络联系成交的。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区别在于不采取经纪制,投资者直接与证券商进行交易。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
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由于证券种类繁多,每家证券经营机构只固定地经营若干种证券。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证券买卖采取一对一交易方式,对同一种证券的买卖不可能同时出现众多的买方和卖方,也就不存在公开的竞价机制。场外交易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不是公开竞价,而是买卖双方协商议价。具体地说,是证券公司对自己所经营的证券同时挂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并无条件地按买入价买入证券和按卖出价卖出证券,最终的成交价是在牌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含佣金的净价。券商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所挂的牌价。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
由于场外交易市场分散,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章程,不易管理和监督,其交易效率也不及证券交易所。但是,美国的NASDAQ市场借助计算机将分散于全国的场外交易市场联成网络,在管理和效率上都有很大提高。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参与对象:
在国外,场外交易市场的参加者主要是证券商和投资者。参加场外交易的证券商包括:
(1)会员证券商,即证券交易所会员设立机构经营场外交易业务。
(2)非会员证券商,或称柜台证券商,他们不是证券交易所会员,但经批准设立证券营业机构,以买卖未上市证券及债券为主要业务。
(3)证券承销商,即专门承销新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有的国家新发行的证券主要在场外市场销售。
(4)专职买卖政府债券或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地方公共团体债券的证券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