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通过扩大贷款对象、提高贷款额度、简化申办程序,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带动创业的作用。
湖北省政府已连续3年将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百姓创业,纳入每年的政府实事内容,列入目标考核范围。湖北省规定,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在湖北省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可按每人10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申请“捆绑式”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湖北省明确,对从事非国家限制行业的所有创业项目,在贷款期内给予全额贴息。
湖北省建立了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各地均成立由人社部门牵头,财政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参与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联合会审机构。各单位抽调专人,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严把贷前审核关,强化贷后跟踪服务;担保机构做好对贷款申请对象的资格审查,确定贷款额度,负责到期回收等。
为了让创业者更容易申请到贷款,湖北省各地加快信用社区创建,鼓励信用社区为创业者提供担保;简化公务人员等人群为创业者提供担保的相关手续。武汉、黄石、宜昌、荆州等地,免除了小额担保贷款人员房产抵押担保评估等费用,降低了贷款人的贷款成本。
目前,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中,人社部门有51家单位承担担保责任。2014年,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对这51家单位进行了信用评级,评价级别实行三等九级,即分为A、B、C三等,每等分3个级别。湖北省获得A等的担保机构,占全部参评担保机构的98%。
湖北省政府明确,各地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不超过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余额50%的资金,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目前,全省实有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8.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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