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又一次提及互联网金融。报告提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报告提到,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那么历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互金监管的内容有哪些呢?
2014年至2017年,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四年提到互联网金融,措辞也从2014、2015年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转变为规划发展警惕风险。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第5次提及互联网金融,措词也有所变化。
2014年: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新经济业态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其中两处提到互联网金融:在回顾2014年工作时,提及“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在谈到2015年工作时,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部分提出,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加强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相比2017年的“警惕累积风险”,今年的措辞已经颇为温和,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风险可控。对行业而言,运动式的集中整改或将成为过去式。在此背景下,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发展普惠金融将成为行业主旋律。
经过近两年的专项整治,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大框架已经确立,接下来将进入常态的完善监管和落实阶段。特别是P2P网贷行业,监管预期明确,行业也将进入稳定发展。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将从整治、制定监管政策和标准,到具体的落实,包括平台合规化准入和日常风险监测等,风险监测从全局落到个体。在此背景下,当前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第一要务则是按照监管方的要求完成整改,积极合规运营,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