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金融监管大年,这是一个具有深刻意义的转折点。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针对资管行业、银行、公募、保险等出台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标志着自2012年以来,以金融自由化、影子银行、资管繁荣为特征的金融扩张周期迎来分水岭,一个金融繁荣时代落幕,金融周期正进入下半场收缩的新时代。
回首过去5年,2012年以来大资管行业一直是金融业最璀璨的明珠。
根据央行口径统计,2017年大资管行业总规模已突破100万亿(部分重复计算),其中,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余额为6.75万亿、21.63万亿,信托资产余额23.1万亿,公募、券商资管、基金专户和子公司、私募规模分别为11.14万亿、17.37万亿、14.4万亿和10.3万亿,创造出了极为宽松的信用环境。
各方金融监管也呈现竞相放松之势,业务、产品、结构和通道创新层出不穷,跨部门、跨行业进行监管规避和套利。
但2017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标志着对金融统筹监管和监管协调建立了顶层设计,各方监管也开始竞争性紧缩,发布一系列严厉政策,致力于化解资管领域金融风险。
2017年重要会议与纲领性文件
中央政治局会议4月、7月和12月,提出6大任务: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采取措施处置风险点、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提高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7月14-15日五年一次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宏观审慎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责任。
十九大报告:对金融发展重新定位,已不是创新和发展,而是稳,焦点在于服务实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12月18-2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会议强调今后3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11月17日,大资管新规落地:纲领性文件发布。统一资管产品标准,合格投资者要求提高。打破刚性兑付,实行净值化管理。规范资金池,禁止非标与资管产品期限错配。统一产品杠杆,分级产品设计要求更高。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
央行:完善MPA框架,加强理财、同业存单监管
央行于2017年1季度起,表外理财正式纳入MPA考核。
8月11日央行报告提出,部分同业存单即将纳入MPA考核,8月31日号公告称取消1年以上NCD发行。
12月1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文,《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范整顿“现金贷”。
12月21日银发[2017]281号文《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规范支付创新 禁止“直连” 及不正当竞争。
2018年1月3日一行三会联合发布银发[2017]302号文《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重拳规范债券代持。
银监会:监管风暴来袭,强监管、强问责
2017年3月28日,银监办发【2017】45号文:整治“三违反”,即“违法金融法律、违法监管规则、违法内部规章”。
3月28日,银监办法【2017】46号文:整治“三套利”,即“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
4月6日,银监办发【2017】53号文:整治“四不当”,即“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
4月7日,银监发(2017)5号文:整治“十乱象”,即1)股权和对外投资方面;2)机构与高管;3)规章制度;4)业务;5)产品;6)人员行为;7)行业廉洁风险;8)监管履职;9)内外勾结违法方面;10)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方面,对非法集资、地下钱荒、乱办金融等活动进行打击和取缔。
4月7日,银监发(2017)6号:银行风险防控的10大重点领域。
12月6日,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12月22日,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银信合作再收紧。
12月29日银监发[2017]56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发,规范AMC资本管理。
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银监发〔2018〕4号)。共梳理出20种乱象监管重点。
2018年2月11日,银监会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证监会: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加强
2017年9月1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公募基金尤其货币基金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流动性管理要求。
2018年1月5日,证监办发[2017]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配合302号文规范债券交易。
保监会: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发布
2017年12月15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近年来风靡于诸多中小险企以“资产驱动负债”扩张模式,将受到监管层顶层设计的严格约束。
12月29日保监人身险〔2017〕283号《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
2018年1月5日,保监资金[2017]282号文《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股权投资计划。
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
2017年12月2日,中基协领导讲话不能搞名股实债或明基实贷。
2018年1月12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规定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不符合“投资”本质的经营活动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
网贷整治办:新规发布
2017年12月11日,网贷整治办56号文《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无资质的网络小贷即是“取缔类机构”,应立即责令停业。
12月13日,网贷整治办函(2017)57号《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有条件放开债权转让 叫停风险准备金等。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提请审议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过去5年中,资管机构和产品的扩张,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内金融业“刚性兑付+通道业务+监管出表”的土壤环境,本质上仍然是“左手资金、右手资产”的投行融资模式。
随着严监管全方位加强,金融周期逆转,进入紧缩的新时代。而严格有序的金融监管体制,清晰了部门职权,也将为金融的新发展提供更多的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