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基金以一定的方式吸收机构和个人的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向于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帮助所投资的企业尽快成熟,取得上市资格。
在一些风险投资较为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两种发行方法:
一.私募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
通常由风险投资公司发起,出资 1%左右,称为普通合伙人,其余的99%吸收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出资,称为有限合伙人,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样,只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的责任权利,基本上是这样规定的:
1.以其人才全权负责基金的使用、经营和管理;
2.每年从基金经营收入中提取相当于基金总额2%左右的管理费;
3.基本期限一般为15~20年,期满解散而收益倍增时,普通合伙人可以从收益中分得20%,其余出资者分得80%。
二.向社会投资人公开募集并上市流通的风险投资基金
目的是吸收社会公众关注和支持高科技产业的风险投资,既满足他们高风险投资的渴望,又给予了高收益的回报。这类基金,相当于产业投资基金,是封闭型的,上市时可以自由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