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息贷款是指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合作,将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由受托银行发放商业贷款,在职工偿还商业贷款期间,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逐月给借款人补贴的贷款方式。
因为对发放额度有一定的计划量,公积金补息贷款有可能因额度用完等原因面临终止,但在此之前,中心都会提前通知受托银行和相关合作楼盘,并会以公告的形式提前向市民告知。在没有正式宣布停止该贷款品种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都可向中心申请公积金补息贷款业务。
补息额=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利息差。举例来说,假如按照总房款50万元,首付三成15万元,贷款35万元20年还款,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计算,若使用商业贷款,按基准利率6.55%计算,还款首月应还款2619.82元,其中利息1910.42元;若使用贷款利率为4.5%的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为2214.27元,其中利息1312.5元;若使用补息贷款,以商业贷款形式按时足额还款后,每月可获补息。按照计算公式可得,第一个月的补息额=(实还利息-罚息)×(商业性住房贷款下限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商业性住房贷款下限利率=(1910.42-0)×(6.55%-4.5%)÷6.55%=1910.42×2.05%÷6.55%=597.92。因此,补息额与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之间产生的利息差完全相等。
另外,已经申请了商业贷款的购房者,现在不能转为公积金补息贷款。对银行来说,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补息贷款本质上都为商业贷款,属于同一个贷种,所以无法转换。对于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采取“商转公”的形式,将商业贷款置换成公积金贷款,从而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在之前的商业贷款期间,由于商业贷款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而产生的利息差,不予补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