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住房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2、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
3、失业阶段买房,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
(4)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5、已交易过户的二手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已办理转移登记(即交易过户)或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二手楼均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只有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借款人才能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否则,公积金中心不受理此类贷款申请。
6、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能否多次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国房字〔2010〕1311号),从2010年10月15日起,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等政策是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11年2月25日(含)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2011年2月25日前已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申请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8、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是否适用于整个贷款期间?
答:是的。根据《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该笔贷款使用的上浮利率适用于从起息日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期间。
9、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长期限为多少年?
答:1、一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二手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3、贷款期限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10、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如何计算?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的为4.0%,5年以上的为4.5%。住房商业贷款基准年利率5年以下的平均为6.18%,5年以上的为6.55%。
1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几种?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
(1)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等额法”。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
12、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本息(含商业贷款)?能否通过银行自动转帐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不能通过银行自动转帐的方式将借款人缴存的公积金直接归还贷款本息,而只能采取先供款再办理提取方式。 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手续,请参见有关公积金支取规定。
13、在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公积金办事处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答:可以。
14、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车位?
答:不可以。
15、承办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哪几家?
答: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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