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赔偿程序有哪些?有什么原则?
一、意外保险赔偿程序
1.报案
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一般应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收集单证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办理理赔时所须手续,如医学诊断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保险公司审核
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限内会作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赔偿或拒赔通知。
4.领取赔偿款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到支付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二、意外保险赔偿原则
1.外来的伤害,就是指保险人所遭受的伤害是来自自身意外的偶然事故所引起的。
2.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
3.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造成死亡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
4.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