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而因借贷而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亲朋好友之间反目成仇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或麻烦,出借方应在出借之前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要有借款凭证
严格的来讲,借贷应签有借款合同以便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详实的约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亲朋好友之间,借款合同往往被简化为借条,但只要借条中能体现出借贷的内容,借款合同关系也是成立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如何约定利率和计算利息
1、根据我国当前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月利率3%,起诉要求保护的月利率不超过2%,月利率在2%—3%之间的,遵循既有事实的原则,即“有付不退,未付不给”。
2、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经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现象,按照相关规定,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
3、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
4、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三、担保很重要
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
1、关于保证担保。
A、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B、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与担保有关的错误是混淆了保证人和中间人的概念,其实,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保证人将来对债务的履行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中间人只是起着介绍、见证的作用,将来对债务的履行不承担责任。如果在借款合同中错用了上述两个名称,在法律上将会产生两个截然相反的后果。
C、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担保是有保证期间约束的,过时作废。
2、关于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不转移对财产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民间借贷常见的抵押一般是车辆和房屋。
四、不要忽略诉讼时效
借款到期不还是出借方最担心的事情,不能及时回款有时是借款人没有了偿还能力,有时是借款人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往往有特殊的关系,出借方有时碍于情面或者考虑到借款人的实际困难而没有及时主张债权,严重的甚至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得到法律保护的机会。
总之,民间借贷看似简单,其中也涉及到很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在出借之前,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以便未雨绸缪,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