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来会将几类违法规定的行为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就是网络造谣、传谣等,从此以后有法可依,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哪些情况会被列入失信名单,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一、哪些情况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1、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许可或者取消备案的行政处罚的;
2、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上述第一项以外的行政处罚且拒不履行或限期未按要求履行的;
3、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失信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还对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相关失信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失信名单有什么不良后果?
据了解,黑名单有效期一般为3年,黑名单信息发布时限与其有效期一致。
修复方法:可以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向认定部门申请退出黑名单的,经认定部门同意,可提前退出黑名单。
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会被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