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8日召开的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获悉,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本月向全省6.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了生源地助学贷款4.38亿元,为历年之最。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的助学贷款业务在全省占比超九成,已覆盖除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部属院校之外的87所省属高校。助学贷款业务共分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该行今年只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增,高校助学贷款全部转为贷后管理。
据统计,从2007年至今,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7.33亿元,惠及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9.5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目标。其中,发放高校助学贷款7.55亿元,惠及87所省属高校14.09万人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9.78亿元,惠及122个县(市、区)15.41万人次。
会议指出,眼下高校助学贷款已进入还贷高峰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发文指出,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将建立约谈督办、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与违约率挂钩、通报、贷款关联、贷款清偿奖励基金等五项奖惩机制,督促高校承担起催收贷款的责任。
如提出,各高校每学年要举行一次助学贷款诚信讲座,同时,在贷款学生毕业时,要将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作为办理离校手续的一项内容;对于高校助学贷款违约率连续2年超过20%且贷款催缴没有明显进展的高校,由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发文,暂停其当年省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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