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只需授权公积金中心向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查询本人和配偶的无房情况即可,无需提供住房合同和租房。三是加大了对骗提套取的惩罚力度。对于骗提行为,公积金中心不仅责令职工退还骗提套取资金,暂停其3年内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而且还会将职工骗提套取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同时,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公积金中心也严肃处理,构成犯为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提取新政对提取额度也做了调整: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的,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按每位职工每年提取额度不得超过9600元。在提取时,公积金中心会以直联方式,将提取资金直接打入职工的银行借记卡上。
在贷款政策上,主要对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进行了简化统一,不再区分借款人性别、住房类型、贷款用途等要素,统一延长至主借款人不超过65周岁,但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且不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贷款期限延长,分摊了职工的还款额,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还贷压力。对于有改善性需求的职工来说,贷款期限的延长也为下一次换房增加了机会。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存卡和本人名下本市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借记卡原件,其中承办银行包括建、中、农、工、交、江苏、江南、邮储等8家银行。
2.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单身职工提供户口簿。夫妻之间可委托代办提取,代办人应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当年度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4.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由职工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本市房产信息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