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了别人的钱,到期就要还回去。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借钱的叫借款人,如果是金融贷款合同,比如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贷款合同,借钱的叫贷款人。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区别是什么呢?
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首先,贷款人和借款人是借贷关系中相对应的双方。借款人(个人或企业)作为申请贷款的一方,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从贷款人(银行、小贷公司)处获得信贷资金。
而贷款人作为贷款审批/发放的一方,可以将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
成功获得贷款的借款人,除了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之外,还需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不能正常还款,需向贷款人说明情况,协商处理(申请展期或选择其它还款方式)。
相对于借款人,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和对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监督(贷后管理)的权利。如果贷款用途不合规范,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借款人权利:
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依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2、借款人有权依照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贷款;
3、当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
4、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以上就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区别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各位借款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履行自己按时付息还款等义务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