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0日,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办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征求意见。
9月11日,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兰德华表示,意见征集已经结束,将于梳理后在9月底前提交给市法制局,如顺利,最迟2014年年底前出台实施意见,届时,市民即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公积金租房有门槛租住公租房更便利
刘小姐和李先生夫妇二人现在租住在江北瑞嘉大厦的单身公寓,过着小白领的生活。实际上,他们的儿子已经3岁,跟着长辈在老家生活。李先生称,在外边工作,最挂念的还是儿子和老母亲,今年想租个大点的房子把小孩接出来住。然而,这对于小两口并不容易,和目前1000元/月的房租相比,小区套房动辄3000元/月。两个人每月的公积金合计也有2000元,如能提取出来用于支付租金,压力就会小很多。
公积金中心支取贷款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2014年6月发布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房屋大修及租赁。然而,长久以来用于这些项目的申请数量相对较少。工作人员解释,国家住建部门对“大修”有着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是指修缮住房时需牵动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25%以上的工程,并且所有“大修”项目都需要当地住建部门的审批,手续较为繁琐,老旧房屋基本都会选择拆了重建。对于提取公积金用于房屋租赁,为了确保钱款用于租房,需要提交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正规发票,私人租房往往达不到此种要求。相对来看,公租房由于属性确定,而且市公积金中心和市住建局已实现信息共享,可以较为便利地确认租房事实,办理的人次明显更多。
公积金付房款首付仍需先付款后提取
老家在江西的陈先生,从西北某名校毕业后进入惠州某国企,目前家住东湖花园,用公积金支付房贷。到2014年12月,购房贷款将全部结清。由于陈先生所在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较高,目前账户上已经积累接近20万元的余额。陈先生说,现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留着也是贬值,取出来又受到各种限制,家人商量后准备重新再买一套商品房,当作投资也好。
然而,由于当前的流动资金并不充裕,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较高。陈先生咨询得知只能先购买商品房后,用购房合同等凭证到公积金中心支取公积金,过程比较复杂。最重要的是,陈先生觉得要去先借钱付首付拉不下脸。
对于此前传出公积金将可用于购房首付的传闻,支取贷款科的工作人员作了澄清:此前对广东省就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行调研的理解有偏差。惠州市一直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按照工作规范,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后,凭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就可以办理提取手续,这一政策已在惠州实行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