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表示,2017年底前,在建立和落实好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基础上,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运转正常,全面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今年底省市县职责整合
冷宏志介绍,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土资源部的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这也意味着,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登记体系运行提前一年
业内专家指出,事实上此前已经明确,自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也就是说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此次时间表将信息共享和公开查询设定在2017年,比起之前的安排提前一年,出现加快的趋势。
有利提高政府治理效率
冷宏志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可以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此举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而且还能够方便企业、方便民众,减轻当事人多部门办证登记的负担。
他表示,在国家层面,将重点抓好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这“三统一”,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协调统筹推进。地方层面,要首先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登记职责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机构,做好各级资料移交、系统对接、工作衔接等,积极稳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有利害关系才有权查询
当天,同时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孙宪忠指出,从法理上来讲,“让不动产信息充分公开,让大家都能够查询”,是有缺陷的。建立登记制度,实际上跟物权法和市场交易和秩序是密切相关的,就是要让利害关系人知道交易中间的权利所在,也可能存在交易风险的所在。
孙宪忠表示,为了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利益和秩序,需要建立一个风险防范的机制。也就是说,只有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交易,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才有权利去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据中新社